[二建] 某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供应商品混凝土合同后,分立成乙、丙两个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乙供应混凝土,丙公司负责收受货款,并得到了甲公司许可,则()。
乙、丙对此合同应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由批准原企业分立的上级.単位承担合同义务
乙、丙的内部约定,对甲不发生法律效力
应当按照乙、丙的约定履行合同
企业合并分立属于法定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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