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 (2016年) 关于承揽合同中解除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人将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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