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募集机构可以将C1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作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 )。Ⅰ具有2年以上相关投资经验Ⅱ没有风险容忍度Ⅲ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Ⅰ、Ⅱ
Ⅰ、Ⅲ
Ⅱ、Ⅲ
Ⅱ、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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