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 )。
以收货人收到《到货通知单》满50天为限
以收货人收到《到货通知单》后15天为限
以货物卸离运输工具满15天为限
以货物卸离运输工具满5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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