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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
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并罚款
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了解情况并查阅、复制有关文件
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
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对未依法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