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
治理方案的内容
治理项目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应急预案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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