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专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人员任职正确的有:
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磨某兼任甲市公安局局长
乙省公安厅副厅长陈某兼任该省戊市公安局局长
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黄某兼任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院长
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某兼任该市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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