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反对预审公告商标的, 商标局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事实和理由, 并经调查后, 进行调查,核实后, 自通知期满之日起( )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登记, 并书面通知持不同政见者和持不同政见者。
4-5个月
12个月
3-4个月
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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