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
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