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业务] ( )不属于国际证监会组织为投资者保护工作设定的基本原则。
投资者教育应有助于监管者保护投资者
投资者教育可以被视为是对市场参与者监管工作的替代
投资者教育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承担各项产品和服务的投资者教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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