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专业] 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其中,办事员(警员)职可以授予的警衔是( )
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
二级警督、三级警督
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关注